乐清市宠物店,乐清“失联”男孩母亲疑涉网贷 曾向亲属借钱四十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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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7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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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乐清市宠物店,乐清“失联”男孩母亲疑涉网贷 曾向亲属借钱四十多万
2、乐清市宠物店,最新警方通报!“50万寻娃”背后真相太荒唐!母亲已被刑拘
4、九易宠物店,物业公司不称职业主想更换却阻力重重 记者调查:换个物业为什么那么难
乐清市宠物店,乐清“失联”男孩母亲疑涉网贷 曾向亲属借钱四十多万 ♂
乐清市宠物店,乐清“失联”男孩母亲疑涉网贷 曾向亲属借钱四十多万
2018-12-09 07:08 | 红星新闻、温州新闻客户端
近日,乐清发生一起11岁男童小豪“失联”、其父黄良义悬赏50万寻子的事件。最后经乐清警方调查,事件系男童母亲陈某故意藏匿孩子,蓄意策划了虚假警情。目前,陈某已被乐清市公安局以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刑事拘留。乐清市检察院已介入该案。
记者近日在当地走访时了解到,陈某夫家的亲属称,事发前20多天,陈某通过各种理由在亲戚处共借款40多万,而就在最近,陈某家人陆续收到网贷平台等机构的催款电话及短信。
亲戚:事发前陈某曾向亲属借钱四十多万
经乐清警方调查,11月30日晚,陈某将儿子藏匿在事先准备的四轮电瓶车中,陈某随后虚报假警。警方随即调集大量警力开展查找工作,其间陈某将藏匿儿子的四轮电瓶车转移停放地点,直到12月4日晚警方找到该男童。

黄良义老家,黄蓉称,小豪最后被发现藏在三楼的一间卧室。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12月6日下午,乐清市城东街道云岭村,黄良义家中较前几日稍显平静。记者在这里没有见到到小豪及其父亲黄良义。黄良义的表妹黄蓉(化名)告诉记者,小豪目前跟父亲在一起,状态很好。
记者了解到,附近居民陆续前来看望黄良义父母。黄蓉称,小豪失踪那几天,爷爷奶奶精神几近崩溃,走路都走不稳。
“我们也是受害者,真没想到她这么可恶。”提起小豪母亲陈某,黄蓉语气变得十分愤懑。事发至今,黄蓉的手机收到众多短信,一开始多是关心孩子下落,但事情真相大白后内容多是辱骂之词。

事发至今,黄蓉收到了大量短信。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黄蓉回忆,11月30日晚上,得知小豪失踪的消息后,远在外地打工的她立即在朋友圈和微信群里发布了消息,许多亲戚朋友更是连夜赶回乐清帮忙寻找孩子。
12月3日早晨,黄蓉在乐清市虹桥派出所门口见到正焦急等待的黄良义一家。她回忆,当时小豪父亲看上去非常迷茫,而陈某也很憔悴,“一直哭,不怎么说话”。

陈某朋友圈截图。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她装的太像了,骗了我们所有人。”黄蓉说。在她此前的印象中,陈某是个很老实的女孩,跟丈夫感情也很不错,照顾两个孩子也非常用心,“作为母亲,怎会拿自己的孩子开玩笑?”
直到5日早上,小豪从公安局被接回家中后,黄蓉才从家人闲聊中得知一个重大消息——事发前20多天,陈某从多个亲戚处借款共四十多万。
黄蓉表示,当时陈某打电话说,其弟弟因赌博欠下信用社贷款急需还款,因此向黄蓉借钱,约定15天后归还。黄蓉提供给记者的部分转账记录显示,11月6日黄蓉向陈某汇款3.5万元,11月7日再次汇款1.6万元,“总共借给她9.8万\"。

黄蓉提供的部分转账记录。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黄蓉告诉记者,那几日,陈某以同样理由向黄良义的两个表妹、嫂子以及小豪姑姑共借了34万,甚至还以女儿要做手术为由向陈某自己母亲借了5万元。出于对陈某借钱动机的怀疑,黄蓉曾就信用社欠款问题询问陈某弟弟,对方称“没有这样的事”。
由于各种原因,记者并未采访到向陈某提供借款的亲戚。
“平时她老公给她一万元生活费,她婆婆也经常给她钱用,不明白她借这么多钱到底干什么。”黄蓉说。
街坊:夫妻俩感情很好
记者查询发现,陈某在当地经营着一家鱼丸店。店铺邻旁熟食店的老板英女士告诉记者,目前黄家人托人帮忙照管店面。

中间未挂牌店铺为陈某所开鱼丸店。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英女士在此开店已有十二年,黄家还早她一年开店,她称,“开始几年是陈某大嫂在经营,后面又是陈某和其丈夫在经营。”
英女士告诉记者,警方发布通报以后,她“怎么信也信不了”。在她看来,陈某思想单纯,说话轻言细语,像个小女孩一样。
英女士和附近多家商铺老板告诉记者,陈某夫妻俩感情“真的很好”,今年年初陈某老公才去上海做水产生意,但也时常回家。而且和陈某同住一处的黄家表妹还称,每天晚上陈某夫妻俩都会微信视频。
英女士称,黄家人都很勤劳本分,公婆对陈某宠爱有加,黄良义去上海后,店铺的粗活累活都是公婆在做,工作日陈某一般早上10点多送完女儿去幼儿园后过来,下午4点左右就走了。其他时间,陈某就去逛街或者带着两个小孩出去玩。
“但有一点,陈某花钱真的是大手大脚,”英女士回忆,陈某曾透露自己一年买化妆品都要花好几万,形容自己有点“败家”。
黄蓉也向记者透露了一个细节:陈某花钱大方,买衣服基本是韩国代购,一件大衣上千,一件短袖四五百,在儿女身上也很舍得花钱,家里都是零食一大堆。
英女士称,陈某的婆婆告诉她,前几年陈某小女儿出生后,曾交给3万块钱让其保管,但没过多久就所剩无几,“今年8月15日到现在,她婆婆又给了她将近两万,也不知去向。”
小豪被警方找到后,英女士曾去云岭村看望小豪一家,听到黄家人说,事发前20多天,陈某借口兄弟在外赌博欠了钱,急需还信用社贷款,向几个表妹借了共30多万。陈某的婆婆还说,借了40万都不止。
家人收到催收电话及短信
记者了解到,就在最近,陈某家人陆续收到网贷平台等机构的催款电话及短信。黄蓉提供的一名亲戚收到的短信截图显示,陈某在一家名叫“速用钱”的机构的贷款已经逾期,当前逾期待还金额1262元。

网贷平台发来的催收短信。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据黄蓉说,因为网贷平台的担保人(联系人)写的陈某亲戚的名字,因此贷款逾期后他们收到的了催收电话及短信。
记者8日致电截图中提供的电话,对方称,11月25日,陈某在该贷款平台借了1200元,12月5日到期应归还1212元,超过时限会收最低50元违约金。
根据黄蓉提供的另一个催款电话,记者7日联系到另一家名叫“融360短贷王”的网贷平台,其工作人员出示了陈某的借款记录。记录显示,2018年9月30日、10月13日、10月25日、11月8日、11月21日,陈某五次向平台分别借款1000元,实际到账800元,其中前四次都已归还。
上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陈某最近一笔借款已逾期两天,需归还1035元,“1000元是借款金额,平台管理费15元的,每天1元,逾期一天10元。”
记者告知目前陈某已被刑事拘留,该工作人员称,如果有证明可以申请逾期费减免。

小豪父亲微信朋友圈致歉。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记者多次就陈某借钱及借贷事宜致电并短信黄良义,均未获回复。12月7日上午9点40,黄良义发朋友圈感谢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关心和帮助,他称,“事态发展成这样,我是万万没想到的,对此深感抱歉……”但文中未提及妻子借钱借贷事宜。
陈某父亲陈先生告诉记者,对于女儿所有事情均不知情。对于报假警的事,他感到“很生气,也很丢人”。
12月7日下午,记者致电乐清市公安局询问相关事宜。该局政治处宣教科一名警官称,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不方便透露案情,如有最新情况将会及时通报。
(原标题《男孩“失联”报假警的母亲疑涉网贷 亲戚:她向家人借了40多万》,原作者 李文滔。编辑 张亦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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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乐清一男孩失联5天,今天已被找到!
详戳回顾:
但乐清警方却通报:
此“失联”事件是该男孩的某家属
故意制造的虚假警情。
相信大家都很关心:
到底为什么要制造虚假警情?
乐清警方今天下午再次通报
↓↓↓
乐清公安最新发布:系母亲因与在外经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纠纷策划制造虚假警情,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此外,鉴于母亲陈某蓄意藏匿其儿子,并到公安机关虚假报警,且在各方查找期间,继续假装配合搜寻,其行为已严重透支了社会诚信和良知,消耗了大量的公共资源,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已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孩子被找回后
爸爸首度发声
今天下午1点40分,这几天一直在朋友圈发寻人启事找儿子的孩子爸爸首度发声(他从昨天中午12:30分以后没再更新过),发布除了寻人启事外的第一条更新:“谢谢大家的关心,孩子已经找到了,谢谢自(志)愿者的无偿帮忙,最后的结果大家等官方消息,因为我们也确实不知道具体情况,不过最后一定会给大家一个答复的。”

随后,黄先生开始把这几天朋友圈的寻人启事一条条删除。
一位自称是妈妈朋友的女子说,她看到孩子信息后,发动了朋友亲戚参与寻找,甚至发动了国外的朋友,寻亲贴都打好了,没想到是这样一个结果。原本今天学校老师要带孩子去少年宫搞活动的,她女儿和小黄是同学。
小黄妈妈晕倒在医院的时候,她去看望过,整个人都在发抖,手机都拿不牢。
女子说:“听说事情和孩子妈妈有关?如果她真是这样,那就太狠了,真不敢相信她是假装的。”
之前孩子爸爸甚至一度精神承受不住,坐倒在地上,还是朋友给他扶回去的。
“在我们朋友当中,他们两夫妻关系算是很好的。”女子说。
警方是在这一家人很久不住的
一个房子里找到小孩的
警方昨天晚上在孩子爸爸老家发现孩子的。据了解,当时警方已经用了很多办法,孩子爸爸报警后,警方马上调取监控,失踪地点方圆几十公里的监控都看了,但一个孩子怎么会走这么远?也没有其他可疑车辆发现。搜救也都搜遍了,河里也去打捞了,算是穷尽一切手段了。
警方开始调转调查方向,启动疑似命案机制,分析家庭各种关系,然后发现了孩子家属身上的疑点。询问孩子家人,但孩子妈妈等人一直没说。最后警方通过侦查手段等发现了孩子的踪迹。最终,孩子在乐清城东街道乡下这一家人很久不住的一个房子里被找到的。隔开几个房子,是孩子的爷爷家。

发现孩子的屋子。
发现孩子的现场
有不少专为孩子准备的零食


昨晚,警方和救援队找到孩子时,现场有不少专为孩子准备的零食。
报假警者可能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乐清男孩失联事件现已水落石出,根据公安机关调查系男孩某家属故意制造的虚假警情。报假警既占用了宝贵的司法资源,扰乱了办案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也扰乱了社会秩序,可能导致真正需要救助人群失去及时获救的机会,并且因警方及社会各界的搜救造成不必要的高额支出。因此,除了对报假警者进行道德谴责外,其还是否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在刑法中也有相关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报假警者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面临行政拘留或罚款的处罚;如将虚假警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则可能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受到刑事制裁。在本案中如制造虚假警情者即为陈女士本人或陈女士明知系虚假消息仍向警方报案,则陈女士无疑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类似事件已屡见报端,如何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值得深思,只有不断地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完善社会治理规则,才能让守法者心安,不法者付出应有代价,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让有限的公共救助资源真正用在刀刃上。
九易宠物店,多出来的“板凳”,你敢坐吗? ♂
九易宠物店,多出来的“板凳”,你敢坐吗?
来源:浙江公安
座位不够,板凳来凑?
有些“看似寻常”的车
打开车门
却总是给人惊……喜
不,是惊吓
↓↓↓
01多出来的“板凳”,你敢坐吗?
11月8日9点30分许
绍兴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
在嵊州服务区进行整治时发现
一辆核载7人的小型普通客车
车上挤下了9人
没位置的2人只能坐着自带的小板凳上
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最后
民警对池某实施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
载人超过核定人数
百分之二十以上
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
处以100元罚款并记6分

02座位不够,“板凳”来凑
近日
在G60沪昆高速桐乡高桥收费站
民警在对一辆面包车进行例行检查时
发现车内密密麻麻挤满了人
该车核载7人,实载12人
超员5人
为了多载人
驾驶人竟还在将最后一排座椅拆下
放了两排小板凳
乘客坐在没有固定的板凳上
毫无安全性可言!

经询问得知
超员车车内乘客均是工地的农民工
为了省时、省力、少跑一趟
驾驶员竟出此“下策”
幸亏民警及时发现,排除隐患
最终
民警对驾驶员超员的违法行为
进行了依法处罚
并对乘坐的农民工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
同时对超员人员进行了安全转乘

挤一挤真的没事儿吗?
超员会对车辆性能
产生不利的影响
在“挤一挤”和“顺便”的同时
安全隐患也在悄悄潜伏
01车辆行驶状态不稳定
超员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使得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02容易爆胎、失控
超员车辆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事故。特别是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发生时,超员会给乘客逃生、抢救伤员造成极大困难。
03无座乘客最危险
超员乘客几乎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如车辆侧翻等),危险性不言而喻。
浙江公安提醒
超员一人,危及全车
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
都应主动拒绝超员、违法载人
不要图一时方便、贪一时利益
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置于险境
来源:浙江交警
九易宠物店,物业公司不称职业主想更换却阻力重重 记者调查:换个物业为什么那么难 ♂
九易宠物店,物业公司不称职业主想更换却阻力重重 记者调查:换个物业为什么那么难

漫画/李晓军
● 种种不满之下,不少居民提出更换物业服务公司。然而,更换物业并不容易。不仅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文吐槽“换物业难”,而且因更换物业引发纠纷的案件也屡见报端
● 现实中物业更换难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业主参与度不高,无法启动或完成规定的表决条件;原物业公司拒不退场,导致新物业公司因长时间无法进场而不再同意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原物业公司涉及大量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新物业公司难以平衡资金,接管即亏损,致积极性不高
本报见习记者 孙天骄
本报记者 陈 磊
“垃圾遍地,夏天气味异常难闻;小区车流量不加控制,居民安全难以保障;电梯等硬件设施动不动就坏,极其影响日常生活……”
10月22日10时许,《法治日报》记者来到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见到了该小区居民范臻(化名)。年近七旬的范臻是该小区九单元7楼的住户,说起小区物业的种种不是,颇为激动。她告诉记者,大家对物业服务不满已有多年,曾不止一次想过更换物业服务公司,但最终都以失败告终。
“换个物业为什么那么难?”范臻不禁发出这样的感叹。
和范臻有着相同烦恼的人不在少数。不仅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频频发文吐槽“换物业难”,而且因更换物业引发纠纷的案件也屡见报端。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虽然目前更换物业有较为规范的办理流程,但办理流程的各个环节都可能遇到障碍,并且即使完成了物业变更程序,原物业公司退出小区仍然可能出现各种变数。这些综合因素导致更换物业难,要想改善这一情况,需从完善立法、强化监管、提升业主组织能力等多个方面着手。
物业失职业主不满
想要更换处处受限
“就是这个电梯,动不动就罢工,要么没人管,要么随便修修。你看,这两天又坏了,高楼层的人只能爬楼梯,太影响日常生活了。”范臻将记者带至其所住单元楼前,指着里面的一部电梯说。记者注意到,该电梯按键显示屏幕呈黑色,正处于停用状态。
据范臻介绍,电梯不仅时不时罢工,而且电梯内部装置破旧不堪,电梯轿厢顶上甚至能看到裂痕。居民和物业服务公司多次交涉更换和维修电梯的事宜,物业每次都是敷衍了事。
除了电梯外,该小区居民对物业服务的不满还涉及多个方面。小区多个单元楼前有垃圾安置点,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些安置点不仅堆满了垃圾,地上还洒着各种杂质和液体,散发着刺鼻气味。更令小区居民怨声载道的是,小区内开设多个商超、饭店,而小区未设置门禁,外来车辆和人员可以随意进出,增加了安全隐患。
种种不满之下,不少居民提出更换物业服务公司。然而,更换物业并非易事。
范臻所在小区早在几年前就成立了业委会,2021年,业委会应居民诉求提出更换物业服务公司,但该小区为老旧小区,业主多为老年人,还有一些业主不在小区居住,人很难聚齐,导致业主大会无法顺利组织召开,更不用提之后的进一步表决更换物业程序了。
记者在多个社交平台上以“换物业”“物业更换”“换物业难”等作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发现大量网友吐槽所在小区物业服务差,想要更换物业公司难。网友“书兮”发文称:“我们小区因为对物业服务不满,去年千辛万苦成立了业委会准备启动换物业的程序。然而现在9个月过去了,依然毫无进展。业委会刚成立内部就分裂,志愿者也各有想法,不少业主参与积极性不高,决策比想象的难太多了。”
受访专家介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小区居民有权更换物业服务公司。目前我国对于物业更换流程的规定应参照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中有关对于业主共同事项的表决规定。
华东政法大学房地产政策法律研究所所长杨勤法告诉记者,通常,如果小区需要更换物业,首先得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业委会需要得到街道和社区的同意,并召开业主大会。之后,由业委会提议召开业主大会表决解聘物业服务公司并选聘新物业,业委会应当在作出决议后及时书面告知原物业服务公司并要求其转交相关物业管理资料。表决时,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由业主组织与新选聘的物业服务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最后是新选聘的物业服务公司与原物业服务公司进行交接。
实践中,小区真正操作更换物业流程时,也可能处处受限。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孟丽娜说,现实中物业更换难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业主参与度不高,一些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无法有效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部分业主对更换物业持观望或漠视态度,不积极参与,无法启动或完成规定的表决条件;原物业公司拒不退场,其基于多方利益因素考虑,以业主欠交物业费、对业主共同决定有异议等为由拒不与新物业公司办理交接手续,阻挠新物业公司进场服务,导致新物业公司因长时间无法进场而不再同意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原物业公司涉及大量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新物业公司难以平衡资金,接管即亏损,致积极性不高。
新旧物业交接不畅
矛盾纠纷时有发生
在更换物业问题上,比业主合意更难的,可能是新旧物业的交接问题。
陕西省西安市一小区居民因不满物业服务,于2018年8月就成立了业委会,为更换物业公司,2020年9月,该小区业委会聘请律师指导召开业主大会,以符合法律规定的业主表决比例,通过了与原物业公司解聘的决议。之后,通过招投标,公开选聘了新的物业公司,并于2021年1月4日与新物业签订了服务合同。
然而,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原物业公司一直拒不退出,新物业公司也难以入场。其间还发生了个别业主不同意而起诉业委会,原物业不配合离场威胁业委会和业主等事件,愈发阻碍新老物业公司之间的顺利交接。一直拖了一年多时间,经过多方协调,原物业公司才退出,之后新物业正式入驻小区。
事实上,近年来因更换物业而引发的居民、原物业公司、新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频繁发生,不时出现小区民主决议选出新物业公司后原物业公司拒绝退场的情况。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更换物业”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共得到2706条检索结果。据统计,这些案例中涉及“交接”问题的有743件。
从案件情况来看,原物业公司拒绝交接的理由主要为费用问题,包括物业费交纳情况、小区设施维修费用等。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常务理事、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包华分析,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是因为新老物业公司交接缺少明确的流程规范支持,交接双方的权利义务无法通过流程得到保障,其中就包括原物业服务公司退出前的物业服务费收取存在较大困难。
杨勤法说,新物业服务公司如果强行接管,可能会和原物业服务公司产生直接冲突,不利于化解业主和原物业服务公司的纠纷。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街道彩虹名家小区就发生了新老物业交接僵局。
据公开报道,小区原本的物业服务公司合同已于今年9月30日到期。到期后业委会表决选出了新物业服务公司,并安排双方进行交接。然而在交接过程中,业委会提出原物业公司应解决消防设备、地库风机、绿化补种等遗留问题,被原物业公司拒绝,新物业公司也对这些遗留问题不松口,三方僵持不下,新物业公司至今未能如约进场。
杨勤法认为,新旧物业公司交接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这些问题基本来自原物业公司一方。原物业公司多以业主未交物业费、业主大会决议无效、对其决议提出异议等理由拒绝退出小区。原物业公司退出小区的过程中可能还存在拒绝移交物业服务所需的资料、拒绝办理交接的情况以及小区相关物业服务设施移交难等问题。还可能涉及正在装修的部分业主有遗留问题需要解决以及部分开发商存在遗留问题需要解决等。
记者了解到,现阶段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解决新旧物业服务公司交接问题的主要渠道包括请求相关行政部门介入解决纠纷、向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及其他维权途径。
孟丽娜说,原物业公司如拒不退出小区,新物业公司则不能强行进行交接。司法实践中,原物业公司以业主未交物业费为由拒绝退出,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且原物业公司无权收取其应当退出之后的物业费。但如果个别业主认为业主大会决议无效而诉至法院,原物业公司则常常以此为由要求等待生效裁判结果,为此可能拖延一年时间甚至更长,这将对社区生活造成不小的影响。
明确细化相关规定
避免物业“钻空子”
据受访专家介绍,对于物业服务交接问题,民法典及物业管理条例没有具体规定,通常适用于业主共同决定的一般程序性规定。近些年来,地方性法规正在这一方面作进一步细化探索。
如《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6个月,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并将决定书面告知原物业服务人业主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物业服务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履行交接义务,并且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对拒绝交接的原物业服务企业有处罚的相关规定。
浙江省杭州市2022年3月起正式施行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管理活动纳入基层治理工作,根据需要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等制度,落实人员、经费,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同时规定物业服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退出物业管理项目的,由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给予警告或者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针对现有的物业更换相关规定,杨勤法指出,总体上,我国法律法规中关于指导业主更换物业的条文较少,与现实生活中广大业主群体的迫切需求并不匹配,对于司法实务中解决物业管理纠纷的部分内容仍然需要相关司法解释进行细化补充。
包华说,需要对拒绝交接的原物业服务公司进行处罚,但也应当对其合法权益予以保障。对于新选聘的物业服务公司,在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应当对其强行接管行为予以处罚。只有这样,才能敦促各方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积极行使法定权利。此外,必须大力提升业主组织作出选聘决定的能力,积极引导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业主组织日常工作,把问题化解在纠纷出现之前。
在孟丽娜看来,可以考虑提高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比例,或者通过基层政府组织工作干预,以满足召开业主大会的条件从而完成更换物业公司。通过完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加以行政指导,如解聘原物业公司后,对新物业公司的选聘程序、物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以及授权招标、起草合同、代为签约等工作,全体业主如何进行决策,哪些内容经业主大会共同决定后可授权完成选聘工作,哪些内容须事先经业主大会决策后才能启动招标工作。
“可以从法律服务方面着手,通过社区指导、法律服务人员辅助的模式协助有需求的业主完成物业更换。由业委会聘用律师完成招投标、草拟物业服务方案等专业工作。”杨勤法建议。
杨勤法提出,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物业服务公司资质的备案流程和监管力度,制定清晰明确的物业管理活动标准,减少物业服务公司“钻空子”行为。探索建立类似物业公司资质查询平台的业主便民投诉通道,使物业服务公司受到综合性、多主体的监督。持续整顿物业服务行业市场风气,在建设单位选择前期物业的公开招标阶段就加强行政力量的监督,杜绝串通投标等违法现象,避免一些物业服务公司串通甚至垄断所在地区内物业服务活动导致业主更换物业无实质性作用。
“在社会层面,广大业主也应当增强维权意识和法律素养,业委会可以定期组织安排普法教育活动,以便需要更换物业时流程更顺畅。”杨勤法说。
来源: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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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事发前陈某曾向亲属借钱四十多万
经乐清警方调查,11月30日晚,陈某将儿子藏匿在事先准备的四轮电瓶车中,陈某随后虚报假警。警方随即调集大量警力开展查找工作,其间陈某将藏匿儿子的四轮电瓶车转移停放地点,直到12月4日晚警方找到该男童。
黄良义老家,黄蓉称,小豪最后被发现藏在三楼的一间卧室。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12月6日下午,乐清市城东街道云岭村,黄良义家中较前几日稍显平静。记者在这里没有见到到小豪及其父亲黄良义。黄良义的表妹黄蓉(化名)告诉记者,小豪目前跟父亲在一起,状态很好。
记者了解到,附近居民陆续前来看望黄良义父母。黄蓉称,小豪失踪那几天,爷爷奶奶精神几近崩溃,走路都走不稳。
“我们也是受害者,真没想到她这么可恶。”提起小豪母亲陈某,黄蓉语气变得十分愤懑。事发至今,黄蓉的手机收到众多短信,一开始多是关心孩子下落,但事情真相大白后内容多是辱骂之词。
事发至今,黄蓉收到了大量短信。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黄蓉回忆,11月30日晚上,得知小豪失踪的消息后,远在外地打工的她立即在朋友圈和微信群里发布了消息,许多亲戚朋友更是连夜赶回乐清帮忙寻找孩子。
12月3日早晨,黄蓉在乐清市虹桥派出所门口见到正焦急等待的黄良义一家。她回忆,当时小豪父亲看上去非常迷茫,而陈某也很憔悴,“一直哭,不怎么说话”。
陈某朋友圈截图。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她装的太像了,骗了我们所有人。”黄蓉说。在她此前的印象中,陈某是个很老实的女孩,跟丈夫感情也很不错,照顾两个孩子也非常用心,“作为母亲,怎会拿自己的孩子开玩笑?”
直到5日早上,小豪从公安局被接回家中后,黄蓉才从家人闲聊中得知一个重大消息——事发前20多天,陈某从多个亲戚处借款共四十多万。
黄蓉表示,当时陈某打电话说,其弟弟因赌博欠下信用社贷款急需还款,因此向黄蓉借钱,约定15天后归还。黄蓉提供给记者的部分转账记录显示,11月6日黄蓉向陈某汇款3.5万元,11月7日再次汇款1.6万元,“总共借给她9.8万\"。
黄蓉提供的部分转账记录。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黄蓉告诉记者,那几日,陈某以同样理由向黄良义的两个表妹、嫂子以及小豪姑姑共借了34万,甚至还以女儿要做手术为由向陈某自己母亲借了5万元。出于对陈某借钱动机的怀疑,黄蓉曾就信用社欠款问题询问陈某弟弟,对方称“没有这样的事”。
由于各种原因,记者并未采访到向陈某提供借款的亲戚。
“平时她老公给她一万元生活费,她婆婆也经常给她钱用,不明白她借这么多钱到底干什么。”黄蓉说。
街坊:夫妻俩感情很好
记者查询发现,陈某在当地经营着一家鱼丸店。店铺邻旁熟食店的老板英女士告诉记者,目前黄家人托人帮忙照管店面。
中间未挂牌店铺为陈某所开鱼丸店。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英女士在此开店已有十二年,黄家还早她一年开店,她称,“开始几年是陈某大嫂在经营,后面又是陈某和其丈夫在经营。”
英女士告诉记者,警方发布通报以后,她“怎么信也信不了”。在她看来,陈某思想单纯,说话轻言细语,像个小女孩一样。
英女士和附近多家商铺老板告诉记者,陈某夫妻俩感情“真的很好”,今年年初陈某老公才去上海做水产生意,但也时常回家。而且和陈某同住一处的黄家表妹还称,每天晚上陈某夫妻俩都会微信视频。
英女士称,黄家人都很勤劳本分,公婆对陈某宠爱有加,黄良义去上海后,店铺的粗活累活都是公婆在做,工作日陈某一般早上10点多送完女儿去幼儿园后过来,下午4点左右就走了。其他时间,陈某就去逛街或者带着两个小孩出去玩。
“但有一点,陈某花钱真的是大手大脚,”英女士回忆,陈某曾透露自己一年买化妆品都要花好几万,形容自己有点“败家”。
黄蓉也向记者透露了一个细节:陈某花钱大方,买衣服基本是韩国代购,一件大衣上千,一件短袖四五百,在儿女身上也很舍得花钱,家里都是零食一大堆。
英女士称,陈某的婆婆告诉她,前几年陈某小女儿出生后,曾交给3万块钱让其保管,但没过多久就所剩无几,“今年8月15日到现在,她婆婆又给了她将近两万,也不知去向。”
小豪被警方找到后,英女士曾去云岭村看望小豪一家,听到黄家人说,事发前20多天,陈某借口兄弟在外赌博欠了钱,急需还信用社贷款,向几个表妹借了共30多万。陈某的婆婆还说,借了40万都不止。
家人收到催收电话及短信
记者了解到,就在最近,陈某家人陆续收到网贷平台等机构的催款电话及短信。黄蓉提供的一名亲戚收到的短信截图显示,陈某在一家名叫“速用钱”的机构的贷款已经逾期,当前逾期待还金额1262元。
网贷平台发来的催收短信。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据黄蓉说,因为网贷平台的担保人(联系人)写的陈某亲戚的名字,因此贷款逾期后他们收到的了催收电话及短信。
记者8日致电截图中提供的电话,对方称,11月25日,陈某在该贷款平台借了1200元,12月5日到期应归还1212元,超过时限会收最低50元违约金。
根据黄蓉提供的另一个催款电话,记者7日联系到另一家名叫“融360短贷王”的网贷平台,其工作人员出示了陈某的借款记录。记录显示,2018年9月30日、10月13日、10月25日、11月8日、11月21日,陈某五次向平台分别借款1000元,实际到账800元,其中前四次都已归还。
上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陈某最近一笔借款已逾期两天,需归还1035元,“1000元是借款金额,平台管理费15元的,每天1元,逾期一天10元。”
记者告知目前陈某已被刑事拘留,该工作人员称,如果有证明可以申请逾期费减免。
小豪父亲微信朋友圈致歉。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记者多次就陈某借钱及借贷事宜致电并短信黄良义,均未获回复。12月7日上午9点40,黄良义发朋友圈感谢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关心和帮助,他称,“事态发展成这样,我是万万没想到的,对此深感抱歉……”但文中未提及妻子借钱借贷事宜。
陈某父亲陈先生告诉记者,对于女儿所有事情均不知情。对于报假警的事,他感到“很生气,也很丢人”。
12月7日下午,记者致电乐清市公安局询问相关事宜。该局政治处宣教科一名警官称,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不方便透露案情,如有最新情况将会及时通报。
(原标题《男孩“失联”报假警的母亲疑涉网贷 亲戚:她向家人借了40多万》,原作者 李文滔。编辑 张亦盈)
乐清市宠物店,最新警方通报!“50万寻娃”背后真相太荒唐!母亲已被刑拘 ♂
乐清市宠物店,最新警方通报!“50万寻娃”背后真相太荒唐!母亲已被刑拘浙江乐清一男孩失联5天,今天已被找到!
详戳回顾:
但乐清警方却通报:
此“失联”事件是该男孩的某家属
故意制造的虚假警情。
相信大家都很关心:
到底为什么要制造虚假警情?
乐清警方今天下午再次通报
↓↓↓
乐清公安最新发布:系母亲因与在外经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纠纷策划制造虚假警情,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此外,鉴于母亲陈某蓄意藏匿其儿子,并到公安机关虚假报警,且在各方查找期间,继续假装配合搜寻,其行为已严重透支了社会诚信和良知,消耗了大量的公共资源,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已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孩子被找回后
爸爸首度发声
今天下午1点40分,这几天一直在朋友圈发寻人启事找儿子的孩子爸爸首度发声(他从昨天中午12:30分以后没再更新过),发布除了寻人启事外的第一条更新:“谢谢大家的关心,孩子已经找到了,谢谢自(志)愿者的无偿帮忙,最后的结果大家等官方消息,因为我们也确实不知道具体情况,不过最后一定会给大家一个答复的。”
随后,黄先生开始把这几天朋友圈的寻人启事一条条删除。
一位自称是妈妈朋友的女子说,她看到孩子信息后,发动了朋友亲戚参与寻找,甚至发动了国外的朋友,寻亲贴都打好了,没想到是这样一个结果。原本今天学校老师要带孩子去少年宫搞活动的,她女儿和小黄是同学。
小黄妈妈晕倒在医院的时候,她去看望过,整个人都在发抖,手机都拿不牢。
女子说:“听说事情和孩子妈妈有关?如果她真是这样,那就太狠了,真不敢相信她是假装的。”
之前孩子爸爸甚至一度精神承受不住,坐倒在地上,还是朋友给他扶回去的。
“在我们朋友当中,他们两夫妻关系算是很好的。”女子说。
警方是在这一家人很久不住的
一个房子里找到小孩的
警方昨天晚上在孩子爸爸老家发现孩子的。据了解,当时警方已经用了很多办法,孩子爸爸报警后,警方马上调取监控,失踪地点方圆几十公里的监控都看了,但一个孩子怎么会走这么远?也没有其他可疑车辆发现。搜救也都搜遍了,河里也去打捞了,算是穷尽一切手段了。
警方开始调转调查方向,启动疑似命案机制,分析家庭各种关系,然后发现了孩子家属身上的疑点。询问孩子家人,但孩子妈妈等人一直没说。最后警方通过侦查手段等发现了孩子的踪迹。最终,孩子在乐清城东街道乡下这一家人很久不住的一个房子里被找到的。隔开几个房子,是孩子的爷爷家。
发现孩子的屋子。
发现孩子的现场
有不少专为孩子准备的零食
昨晚,警方和救援队找到孩子时,现场有不少专为孩子准备的零食。
报假警者可能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乐清男孩失联事件现已水落石出,根据公安机关调查系男孩某家属故意制造的虚假警情。报假警既占用了宝贵的司法资源,扰乱了办案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也扰乱了社会秩序,可能导致真正需要救助人群失去及时获救的机会,并且因警方及社会各界的搜救造成不必要的高额支出。因此,除了对报假警者进行道德谴责外,其还是否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在刑法中也有相关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报假警者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面临行政拘留或罚款的处罚;如将虚假警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则可能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受到刑事制裁。在本案中如制造虚假警情者即为陈女士本人或陈女士明知系虚假消息仍向警方报案,则陈女士无疑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类似事件已屡见报端,如何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值得深思,只有不断地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完善社会治理规则,才能让守法者心安,不法者付出应有代价,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让有限的公共救助资源真正用在刀刃上。
九易宠物店,多出来的“板凳”,你敢坐吗? ♂
九易宠物店,多出来的“板凳”,你敢坐吗?来源:浙江公安
座位不够,板凳来凑?
有些“看似寻常”的车
打开车门
却总是给人惊……喜
不,是惊吓
↓↓↓
01多出来的“板凳”,你敢坐吗?
11月8日9点30分许
绍兴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
在嵊州服务区进行整治时发现
一辆核载7人的小型普通客车
车上挤下了9人
没位置的2人只能坐着自带的小板凳上
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最后
民警对池某实施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
载人超过核定人数
百分之二十以上
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
处以100元罚款并记6分
02座位不够,“板凳”来凑
近日
在G60沪昆高速桐乡高桥收费站
民警在对一辆面包车进行例行检查时
发现车内密密麻麻挤满了人
该车核载7人,实载12人
超员5人
为了多载人
驾驶人竟还在将最后一排座椅拆下
放了两排小板凳
乘客坐在没有固定的板凳上
毫无安全性可言!
经询问得知
超员车车内乘客均是工地的农民工
为了省时、省力、少跑一趟
驾驶员竟出此“下策”
幸亏民警及时发现,排除隐患
最终
民警对驾驶员超员的违法行为
进行了依法处罚
并对乘坐的农民工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
同时对超员人员进行了安全转乘
挤一挤真的没事儿吗?
超员会对车辆性能
产生不利的影响
在“挤一挤”和“顺便”的同时
安全隐患也在悄悄潜伏
01车辆行驶状态不稳定
超员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使得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02容易爆胎、失控
超员车辆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事故。特别是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发生时,超员会给乘客逃生、抢救伤员造成极大困难。
03无座乘客最危险
超员乘客几乎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如车辆侧翻等),危险性不言而喻。
浙江公安提醒
超员一人,危及全车
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
都应主动拒绝超员、违法载人
不要图一时方便、贪一时利益
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置于险境
来源:浙江交警
九易宠物店,物业公司不称职业主想更换却阻力重重 记者调查:换个物业为什么那么难 ♂
九易宠物店,物业公司不称职业主想更换却阻力重重 记者调查:换个物业为什么那么难漫画/李晓军
● 种种不满之下,不少居民提出更换物业服务公司。然而,更换物业并不容易。不仅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文吐槽“换物业难”,而且因更换物业引发纠纷的案件也屡见报端
● 现实中物业更换难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业主参与度不高,无法启动或完成规定的表决条件;原物业公司拒不退场,导致新物业公司因长时间无法进场而不再同意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原物业公司涉及大量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新物业公司难以平衡资金,接管即亏损,致积极性不高
本报见习记者 孙天骄
本报记者 陈 磊
“垃圾遍地,夏天气味异常难闻;小区车流量不加控制,居民安全难以保障;电梯等硬件设施动不动就坏,极其影响日常生活……”
10月22日10时许,《法治日报》记者来到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见到了该小区居民范臻(化名)。年近七旬的范臻是该小区九单元7楼的住户,说起小区物业的种种不是,颇为激动。她告诉记者,大家对物业服务不满已有多年,曾不止一次想过更换物业服务公司,但最终都以失败告终。
“换个物业为什么那么难?”范臻不禁发出这样的感叹。
和范臻有着相同烦恼的人不在少数。不仅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频频发文吐槽“换物业难”,而且因更换物业引发纠纷的案件也屡见报端。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虽然目前更换物业有较为规范的办理流程,但办理流程的各个环节都可能遇到障碍,并且即使完成了物业变更程序,原物业公司退出小区仍然可能出现各种变数。这些综合因素导致更换物业难,要想改善这一情况,需从完善立法、强化监管、提升业主组织能力等多个方面着手。
物业失职业主不满
想要更换处处受限
“就是这个电梯,动不动就罢工,要么没人管,要么随便修修。你看,这两天又坏了,高楼层的人只能爬楼梯,太影响日常生活了。”范臻将记者带至其所住单元楼前,指着里面的一部电梯说。记者注意到,该电梯按键显示屏幕呈黑色,正处于停用状态。
据范臻介绍,电梯不仅时不时罢工,而且电梯内部装置破旧不堪,电梯轿厢顶上甚至能看到裂痕。居民和物业服务公司多次交涉更换和维修电梯的事宜,物业每次都是敷衍了事。
除了电梯外,该小区居民对物业服务的不满还涉及多个方面。小区多个单元楼前有垃圾安置点,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些安置点不仅堆满了垃圾,地上还洒着各种杂质和液体,散发着刺鼻气味。更令小区居民怨声载道的是,小区内开设多个商超、饭店,而小区未设置门禁,外来车辆和人员可以随意进出,增加了安全隐患。
种种不满之下,不少居民提出更换物业服务公司。然而,更换物业并非易事。
范臻所在小区早在几年前就成立了业委会,2021年,业委会应居民诉求提出更换物业服务公司,但该小区为老旧小区,业主多为老年人,还有一些业主不在小区居住,人很难聚齐,导致业主大会无法顺利组织召开,更不用提之后的进一步表决更换物业程序了。
记者在多个社交平台上以“换物业”“物业更换”“换物业难”等作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发现大量网友吐槽所在小区物业服务差,想要更换物业公司难。网友“书兮”发文称:“我们小区因为对物业服务不满,去年千辛万苦成立了业委会准备启动换物业的程序。然而现在9个月过去了,依然毫无进展。业委会刚成立内部就分裂,志愿者也各有想法,不少业主参与积极性不高,决策比想象的难太多了。”
受访专家介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小区居民有权更换物业服务公司。目前我国对于物业更换流程的规定应参照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中有关对于业主共同事项的表决规定。
华东政法大学房地产政策法律研究所所长杨勤法告诉记者,通常,如果小区需要更换物业,首先得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业委会需要得到街道和社区的同意,并召开业主大会。之后,由业委会提议召开业主大会表决解聘物业服务公司并选聘新物业,业委会应当在作出决议后及时书面告知原物业服务公司并要求其转交相关物业管理资料。表决时,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由业主组织与新选聘的物业服务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最后是新选聘的物业服务公司与原物业服务公司进行交接。
实践中,小区真正操作更换物业流程时,也可能处处受限。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孟丽娜说,现实中物业更换难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业主参与度不高,一些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无法有效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部分业主对更换物业持观望或漠视态度,不积极参与,无法启动或完成规定的表决条件;原物业公司拒不退场,其基于多方利益因素考虑,以业主欠交物业费、对业主共同决定有异议等为由拒不与新物业公司办理交接手续,阻挠新物业公司进场服务,导致新物业公司因长时间无法进场而不再同意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原物业公司涉及大量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新物业公司难以平衡资金,接管即亏损,致积极性不高。
新旧物业交接不畅
矛盾纠纷时有发生
在更换物业问题上,比业主合意更难的,可能是新旧物业的交接问题。
陕西省西安市一小区居民因不满物业服务,于2018年8月就成立了业委会,为更换物业公司,2020年9月,该小区业委会聘请律师指导召开业主大会,以符合法律规定的业主表决比例,通过了与原物业公司解聘的决议。之后,通过招投标,公开选聘了新的物业公司,并于2021年1月4日与新物业签订了服务合同。
然而,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原物业公司一直拒不退出,新物业公司也难以入场。其间还发生了个别业主不同意而起诉业委会,原物业不配合离场威胁业委会和业主等事件,愈发阻碍新老物业公司之间的顺利交接。一直拖了一年多时间,经过多方协调,原物业公司才退出,之后新物业正式入驻小区。
事实上,近年来因更换物业而引发的居民、原物业公司、新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频繁发生,不时出现小区民主决议选出新物业公司后原物业公司拒绝退场的情况。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更换物业”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共得到2706条检索结果。据统计,这些案例中涉及“交接”问题的有743件。
从案件情况来看,原物业公司拒绝交接的理由主要为费用问题,包括物业费交纳情况、小区设施维修费用等。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常务理事、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包华分析,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是因为新老物业公司交接缺少明确的流程规范支持,交接双方的权利义务无法通过流程得到保障,其中就包括原物业服务公司退出前的物业服务费收取存在较大困难。
杨勤法说,新物业服务公司如果强行接管,可能会和原物业服务公司产生直接冲突,不利于化解业主和原物业服务公司的纠纷。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街道彩虹名家小区就发生了新老物业交接僵局。
据公开报道,小区原本的物业服务公司合同已于今年9月30日到期。到期后业委会表决选出了新物业服务公司,并安排双方进行交接。然而在交接过程中,业委会提出原物业公司应解决消防设备、地库风机、绿化补种等遗留问题,被原物业公司拒绝,新物业公司也对这些遗留问题不松口,三方僵持不下,新物业公司至今未能如约进场。
杨勤法认为,新旧物业公司交接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这些问题基本来自原物业公司一方。原物业公司多以业主未交物业费、业主大会决议无效、对其决议提出异议等理由拒绝退出小区。原物业公司退出小区的过程中可能还存在拒绝移交物业服务所需的资料、拒绝办理交接的情况以及小区相关物业服务设施移交难等问题。还可能涉及正在装修的部分业主有遗留问题需要解决以及部分开发商存在遗留问题需要解决等。
记者了解到,现阶段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解决新旧物业服务公司交接问题的主要渠道包括请求相关行政部门介入解决纠纷、向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及其他维权途径。
孟丽娜说,原物业公司如拒不退出小区,新物业公司则不能强行进行交接。司法实践中,原物业公司以业主未交物业费为由拒绝退出,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且原物业公司无权收取其应当退出之后的物业费。但如果个别业主认为业主大会决议无效而诉至法院,原物业公司则常常以此为由要求等待生效裁判结果,为此可能拖延一年时间甚至更长,这将对社区生活造成不小的影响。
明确细化相关规定
避免物业“钻空子”
据受访专家介绍,对于物业服务交接问题,民法典及物业管理条例没有具体规定,通常适用于业主共同决定的一般程序性规定。近些年来,地方性法规正在这一方面作进一步细化探索。
如《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6个月,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并将决定书面告知原物业服务人业主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物业服务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履行交接义务,并且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对拒绝交接的原物业服务企业有处罚的相关规定。
浙江省杭州市2022年3月起正式施行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管理活动纳入基层治理工作,根据需要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等制度,落实人员、经费,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同时规定物业服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退出物业管理项目的,由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给予警告或者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针对现有的物业更换相关规定,杨勤法指出,总体上,我国法律法规中关于指导业主更换物业的条文较少,与现实生活中广大业主群体的迫切需求并不匹配,对于司法实务中解决物业管理纠纷的部分内容仍然需要相关司法解释进行细化补充。
包华说,需要对拒绝交接的原物业服务公司进行处罚,但也应当对其合法权益予以保障。对于新选聘的物业服务公司,在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应当对其强行接管行为予以处罚。只有这样,才能敦促各方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积极行使法定权利。此外,必须大力提升业主组织作出选聘决定的能力,积极引导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业主组织日常工作,把问题化解在纠纷出现之前。
在孟丽娜看来,可以考虑提高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比例,或者通过基层政府组织工作干预,以满足召开业主大会的条件从而完成更换物业公司。通过完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加以行政指导,如解聘原物业公司后,对新物业公司的选聘程序、物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以及授权招标、起草合同、代为签约等工作,全体业主如何进行决策,哪些内容经业主大会共同决定后可授权完成选聘工作,哪些内容须事先经业主大会决策后才能启动招标工作。
“可以从法律服务方面着手,通过社区指导、法律服务人员辅助的模式协助有需求的业主完成物业更换。由业委会聘用律师完成招投标、草拟物业服务方案等专业工作。”杨勤法建议。
杨勤法提出,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物业服务公司资质的备案流程和监管力度,制定清晰明确的物业管理活动标准,减少物业服务公司“钻空子”行为。探索建立类似物业公司资质查询平台的业主便民投诉通道,使物业服务公司受到综合性、多主体的监督。持续整顿物业服务行业市场风气,在建设单位选择前期物业的公开招标阶段就加强行政力量的监督,杜绝串通投标等违法现象,避免一些物业服务公司串通甚至垄断所在地区内物业服务活动导致业主更换物业无实质性作用。
“在社会层面,广大业主也应当增强维权意识和法律素养,业委会可以定期组织安排普法教育活动,以便需要更换物业时流程更顺畅。”杨勤法说。
来源: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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